从2012年1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我省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采用新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进行申报。请您确保在完成2012年10月份(税款所属期)的纳税申报后,及时对电子申报软件进行升级。新版电子申报软件可通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portal. gd-n-tax.gov.cn)、电子申报软件服务单位网站(htt p://www.4007112366.com/GD)、各地市防伪税控服务单位网站下载升级。
注意:为了避免网络堵塞,从2012年11月6日开始,纳税人可先下载软件升级包,但请确保在完成2012年10月份(税款所属期)的纳税申报后(一般是在11月15日后),才可对电子申报软件进行升级,以免引起申报数据错误。